小溪乡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小溪乡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
2014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40号文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要任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工作目标: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零范围,继续保持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重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责任制。各乡直单位、各村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全体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好辖区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通报、警告、约谈和“一票否决”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乡直单位和行政村监管责任。强化村和安委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组织协调安监站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执法工作。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落实部分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分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的职能。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布置安排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新要求和新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4+1”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加强对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分管领导、乡镇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的培训;把安全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各环节。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安全常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贯彻;协调海事、公安消防、交警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工作。
(二)强化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突出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避险和应急演练等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小学生的应急能力。
(三)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意识;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报道工作动态;大力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总结全乡安全监管工作创新成果;大力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
(四)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全面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努力解决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各种矛盾问题,努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一)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机制。在对涉安行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及时整改的工作体系,继续落实每月一排查制和“月报告”制,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二)强化重大隐患治理督办。严格实施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全面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期限、资金、责任、人员、措施“五到位”,并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抓好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药品食品安全、森林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实施船管员签发班和跟船管理,坚持“六不”发航原则。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农机等部门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打非治违,着力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二)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药品零售等为重点领域,以乡村结合等监管边缘部位为重点地区、以无证或证照不齐、未经许可的、贮存、运输、经营、建设等行为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政府“打非”责任制,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全年拟安排4次全镇性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黑名单制度。
(三)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公开事故查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
五、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体制
(一)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认真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重点岗位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逐步建立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所气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师生一年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六、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达标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大安全基础投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坚持从基础环节抓起,推广安全达标建设经验,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搞好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夯实业主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行安全责任险制度,提高涉安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工程建设和应用。
(三)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建筑施工企业和车船业主、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大力加强森林防火远程监控和救火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森林防火远程监控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有效发挥高科技现代化监控技术;认真组织救火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救火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五)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畅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的信息和违法事实。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事实”和“四不放过”原则,搞好事故调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