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重点源头企业监管的公告
根据治超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大督查发现公路货运执法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交办公路函〔2018〕1416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文件精神,经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全县29个重点源头企业监管单位向社会公布。
永顺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顺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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