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销3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请示》(永国土资〔2019〕13号)已收悉。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核销3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
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并对结果予以公布。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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