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经“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县入户复核”。确认我县共有30户115人符合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识别标准,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