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人:
为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各乡镇、中小型水库(水电站)、骨干山塘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抗旱职责,及时到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永顺县中型水库防汛责任表
附件2:永顺县小型水库防汛责任表
附件3:永顺县骨干山塘防汛责任表
永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