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改革工作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所有在2015年9月20日前登记注册的,其原有营业执照现在尚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各类企业,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县政务服务中一楼大厅市场质量监管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