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发展民族医药,规范和加强民族医药从业人员管理,促进我县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州卫生计生委按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规定,组织专家对民族医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了考核。现根据考核结果,将我县民族医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8月22日。凡对公示人员临床技术专长、诊疗方法及诊疗效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举报电话:0743--5223485
受理时间:8月15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