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公路局积极推进治超“一超四究”治理

永顺县公路局积极推进治超“一超四究”治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08:41:00 字体大小:

   “该车牌号为渝BV8811,驾驶人为钟某某,于 2017 8月11日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被查处。经查证,该车系 4 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 59.37 吨,超限 28.37 吨,超限率 91.5 %,超载率 100 %;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现已对其违法行为人处罚金1000元,卸载货物29.79吨。交警部门对当事人驾驶证记 6 分。我们已经及时将相关查处情况抄告上报县治超办。”8月16日,永顺县公路管理局治超站负责人对笔者介绍湖南桑植县一司机钟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公路违法行为相关情况。这是该局狠抓治超“一超四究”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湖南省公路治超处罚和问责机制,今年7月1日以来,湖南省切实实施全省公路治超“一超四究”制度。所称“一超四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治超办将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计重收费系统确认的超限超载行为所涉及的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道路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所在的乡(镇、街道)政府,由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对相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工作中,该局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超四究”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超四究”工作制度,对超限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及时启动治超不停车预检系统,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于绕站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以及冲关超限车辆进行严厉查办,严格文明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公路执法形象。

  根据“负责路面治超执法的有关部门在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卸载、处罚的同时,应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货物装载源头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市、区)治超办。”相关规定,该局在进行站点执法和流动治超执法后及时将相关处理情况信息抄告上报县治超办。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截至7月底,该局共检测车辆10411辆,处罚车辆22台,卸载货物164.34吨,路面治超共检测车辆2535辆,处罚车辆8台,切割马槽车12台,卸载货物5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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