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开展组织湖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参赛选手选拨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预备通知》湘残教就字[2014]1号精神,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展现我州残疾人的职业素养和技术动手能力,推进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残疾人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增强参与社会竞争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备战第五届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组织实施
成立州残疾人竞赛选拨组织领导小组,州残联副理事长江曙为组长,负责此次活动的全盘部署,州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所长肖波为副组长,负责此次活动的协调,州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李芳、张婷婷为组员,负责此次活动的宣传、统计、报送等日常工作。在各县市及湘西州特校广泛宣传,参赛选手由各县市残联、州特校进行预选,聘请培训老师进行指导,最终参赛人员名单,由领导小组成员在各县市、州特校进行实地考察、选拨确定。
三、实施安排
(一)2月宣传:下发《关于织开展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预备和选拨的通知》州残发[2014年]7号文件, 2月28日前上报各地联系人名单。2014年3月20日前上报名地预报名表,4月25日前上报活动资料。
(二)3月—4月选拨:通过各县市残联、州特校的预选报名情况,领导小组进行各地实地选拨。
(三)4月—6月培训:通过选拨确定参赛的选手,聘请培训老师,做赛前技能强化培训,提高参赛水平,力争取得好成绩。
(四)6月竞赛:自治州代表队参加定于6月在长沙举办的第五届残联人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选拨项目
依据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预备通知》湘残教就字[2014]1号要求,选取部分符合残疾人就业市场需求、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设为表演项目。选手可以从以下31个项目中组织选手预报名,最终开展项目由省组委会从全省报名人数在6人以上(含6人)、报名代表队在4个以上(含4个)的预报名项目中,选取11个项目设为正式竞赛项目。将根据省组委会确定设立的正式竞赛项目,从预报名单中筛选我州代表队参赛的人员名单。
31个可选项目为:
计算机类(7个):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组装)、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程序)、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计算机操作员(数据处理)、印前制作员(桌面排版)、动画绘制员(FLASH动画制作)、制图员(CAD制图)。
工艺、美术类(8个):工艺染织制作工(蜡染、扎染)、服装制作工(女服制作)、广告设计员(海报设计)、摄影师(室内摄影、封面摄影)、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珠宝制作)、陶艺师(陶艺)。
手工制作类(6个):竹藤制品加工工(竹编)、精细木工(木雕)、手工木工(家具制作)、工艺编织工(钩针编织、手工编织)、手绣制作工(刺绣)。
其他(10个):美发师(美发)、美甲师(美甲)、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装配与测试)、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手机维修)、插花员(插花)、水彩绘画(水彩绘画)、自行车、助动车装配工(机械组装)、中式烹调师(烹饪)、中式面点师(中式面点)、西式面点师(蛋糕装饰)。
不在上述项目名单中,但各地已开展培训且该项目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有国家职业标准的,也可组织选手进行预报名。
五、报名要求
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一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年龄应在16周岁至50周岁之间,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体状况稳定,根据省竞赛活动要求,按时上报参赛人员名单。
六、补贴奖励
(一)代表我州获得此次竞赛项目的选手,将根据实际天数补贴误工费,进入前三名的选手,依据所得名次,将颁发数额不等的奖金。
(二)按在此次竞赛取得前三名的选手所送选的县市,依据所得名次,将颁发数额不等的奖金。
湘西州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