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2年永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永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7 10:44:23 字体大小:

2022年永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房地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政策,为全县住房保障提供事务性工作。

2、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备案、房地产政策咨询、房屋交易档案保管、房地产信息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取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提供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县新建、改建、翻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事务性防工作及已发生蚁害房屋的白蚁灭治提供事务性工作。

5、对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排查、房屋安全档案的建设提供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及商品房网签提供事务性工作。

7、为全县商品房物业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投诉的调查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事务性申报审核工作。

8、承担全县房屋测绘管理、房屋测绘成果审核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 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房地产综合股、物业股、住房保障股、房屋安全鉴定事务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80万元,上年结转0.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1.7万元,主要是2021年单位人员工资由上级主管部门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核算,本年度人员工资本级单位单独编制预算;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聘用专职人员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工作经费40万元;公租房维修经费80万元;保障性住房监管经费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13.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1.6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1.7万元,主要是2021年单位人员工资由上级主管部门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房局核算,本年度人员工资本级单位单独编制预算;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聘用专职人员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工作经费40万元;公租房维修经费80万元;保障性住房监管经费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3.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7.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工作经费40万元;保障性住房监管经费6万元;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专聘人员工资20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80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57%,主要是工资计提基数增加,保障缴费计提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节约开支,压缩日常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2.02万元,用于单位业务培训;进行党建教育活动,预算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7万元,项目支出146.0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2022年永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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