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0年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2020年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10:18:19 字体大小:

2020年度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贯彻落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是、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拟订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会同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和城镇户区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管。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拟订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工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并监督执行公共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査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贯彻国家、省和州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及规定,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业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动合作

(八)拟订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九)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并监督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相关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问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十)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实施小城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组织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监督实施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装配式和绿色建筑发展

(十二)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建设,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组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收集、整合空袭信息,制定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计划和预案;发放空袭的预报和警报;组织信息防护、人员疏散隐蔽、物资转移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伪装防护组织人防专业队抢险抢修,指导人民群众自救互救,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指挥城市民兵中的防空力量进行抗敌空袭作战

(十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六)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等重点人防工程。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权限内的人民防空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指导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十八)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人防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立足战时,兼顾平时,指导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设施为平时服务,在既能平时服务经济社会的同时,又能确保战时快速转换

(十九)承担相关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二十)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人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住建(人防)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二级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核定编制共159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聘用制后勤指标0个,工勤编制0个,事业全额编制56个,差额编制91个。全局财政负担干部职工210人,其中在职152人,退休58人。实有在职人数为144个,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法规股、建筑管理股(设计节能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人防指挥通讯股、军民融合保障股10个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二级机构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7,141.1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4.74万元,增长1.4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陆续竣工,加大了工程款支付资金;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了项目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2,54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89.31万元,占9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58.77万元,占0.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7,14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96万元,占2.74%;项目支出55,574.19万元,占97.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082.3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3.7万元,增长1.5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陆续竣工,加大了工程款支付资金;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了项目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3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1%。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14.74万元,增长21.75%。主要是因为工程项目陆续竣工,本年度财政增加了项目的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32.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7万元,占0.04%;国防支出668.2万元,占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56万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90.01万元,占0.21%;节能环保支出3,238.76万元,占7.6%;城乡社区支出12,477万元,占29.27%;农林水支出859.46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24,262.85万元,占56.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55万元,占0.07%;其他支出840万元,占1.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2.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63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申请增加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资金用于经费开支。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6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追拨相关行政管理建设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从本单位上交非税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为新增了2位事业编制人员,因此增加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6.93万元,支出决算为7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830万元,支出决算为83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电费、维修费实际开支大于年初预算开支2.8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县城污水处理服务费0.2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上级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拨款。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改善垃圾污水排放对城乡环境的影响,财政针对污染减排进行拨款。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财政对我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PPP项目进行的拨款。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单位行政管理用业务费,因项目增加,业务开支大,因此追加了行政运行经费开支。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了溪州新城路网二期一般债券1000万元,另外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住房保障中心危改工作补助也从该项资金中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超预算部分为上级拨付保障性住房项目开支。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追加拨付解决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0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和溪州新城路网二期工程款。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6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了溪州新城项目建设资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改善城乡社区环境,财政拨预算调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研咨询及相关费用。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拨该款项用于支付溪州新城城建项目建设工程开支。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9.4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拨付危房改造整合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廉租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拨用于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开支。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52.6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是上级拨付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2.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拨款资金,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7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拨款,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拨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拨付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付。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4.5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拨款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开支。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因为去年新进了两位事业编制人员,所以决算大于预算数。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用于芙蓉镇自来水管安装及改善人居环境工程款支付。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王村水厂工程款和传统村落保护环境整治资金,以及部分人员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预算的71.2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用 ,与上年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节俭节约规定和制度,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用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17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47.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厉行节约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6.36万元,下降4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厉行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8万元,占63.9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6万元,占36.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0个、来宾1,408人次,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交叉检查、调研评估、村镇建设调研、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调研、扫黑除恶工作检查、扶贫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燃油费3.6万元,公务车保险费0.4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0.5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费用2.52万元,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0.13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0.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万元;支出144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万元,项目支出14450.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12.42%。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建设任务加重,随之增加了人员和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性支出8,898.69万元,其中:会议费1.76万元,用于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等6次,人数480人次,内容为调度全县扶贫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切实解决各乡镇在扶贫工作和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遇至的困难;开支培训费3.07万元,用于开展单位业务知识、党建工作、扶贫工作等培训7次,人数220人次,内容为干部下村扶贫工作培训、棚户区改造业务培训、危改工作培训、党建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7人次,内容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办公费24.76万元;印刷费30.09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33.31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9.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74.56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33.58万元;委托业务费1,215.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9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7,210.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维修工作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收到溪州新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6000万元,已支付3500万元,年底结余2500万元,该工程由溪州新城指挥部实施;溪州新城污水处理厂抗疫国债500万元,已支付33.04万元,结余466.96万元,该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争取尽快完成建设任务。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思路,突出抓好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项目的实施,加大管理力度、落实惠民政策,为保障民生、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根据评分细则,得分94.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秀”,扣分为5.5分,其中,扣4.5分是因为在职人员控制率偏低,在岗人数未达到编制人数,我局将加快招考人员进编,争取人员控制率100%。另外扣1分为公用经费控制率,经费预算偏低,实际支出超出了预算金额,下年将加强预算管理,确保科学、合理、节俭、高效的使用资金(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见附件)




2020年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0年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docx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