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的通知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9-01-21 16:50:53 字体大小:

  各市州审计局,厅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扶贫审计力度,稳步推进扶贫审计全覆盖,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扶贫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各地扶贫审计深度和质量还不够均衡,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绩效总体情况把握还不到位,对非贫困县扶贫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的审计力度不够,一些地区扶贫领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还需完善等。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审计署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的通知》,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扶贫审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决胜期内的扶贫审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围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实现扶贫审计全覆盖。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紧盯扶贫审计全覆盖的目标,统筹审计资源,倒排工作计划,保障人力资源投入。省审计厅要完善定期轮审制度,以专项审计为主,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每年审一半,一审审两年,对全省51个贫困县实现审计全覆盖。各市州、县市区审计局要结合上级审计机关扶贫审计项目安排,扎实推进非贫困县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省内对口帮扶资金的审计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支援地和受援地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扶贫审计质量承担主体责任,省审计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审计全覆盖情况及审计质量的指导检查。

  二、进一步突出扶贫审计重点。一是进一步聚焦“精准”。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在扶贫专项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项目中,进一步突出对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综合保障性扶贫、扶贫扶志等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因病因残贫困人口、老年人等脱贫攻坚重点群体享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实现兜底保障情况的审计。对上述重点扶贫政策的落地情况进行重点审计。要整体把握政策制定、规划引领、措施细化、政策实效等各环节,揭示薄弱环节和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聚焦“安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循着各类扶贫资金流向,盯住资金分配、申请审批、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严肃揭露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侵占私分、吃喝送礼、损失浪费、优亲厚友等谋取私利和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甚至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切实维护扶贫资金安全。三是进一步聚焦“绩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始终,对照规划目标、项目可研、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抽查核实贫困人口实际受益情况,将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光伏等产业扶贫项目作为重点,着力揭示重大损失浪费、无法实现预期脱贫效果、长期闲置无法发挥效益等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要重点关注深度贫困县“短板”问题,突出对财政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向深度贫困县倾斜情况,交通、饮水、农田水利、电网、互联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群众疾病综合防治等特殊困难解决情况等方面的审计。要加大对脱贫质量的审计,揭示虚计贫困户收入、虚报项目进度、虚列扶贫支出等问题。

  三、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于扶贫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用“三个区分开来”把握问题定性。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通过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保护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在全面揭示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促进治标与推动治本结合起来,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扶贫业绩考核、资金监管、统筹协调机制等方面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推动完善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反腐败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相关制度机制。

  五、创新扶贫审计方式方法。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扶贫审计组织管理,注重资源统筹整合,落实“上审下、交叉审”等组织方式,积极总结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合力的经验做法。要创新扶贫审计技术方法,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推动计算机审计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工具等在扶贫审计中的应用,提高扶贫审计覆盖面和效率。要保证人员力量投入,加强扶贫审计干部培训力度,提升扶贫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本领。

  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切实抓好各项纪律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三章”要求,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扶贫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不得拖延、隐匿和瞒报,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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