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 10:45:02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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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_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填报     日期:20161217

部门名称

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4265.7

按收入性质合计:4265.7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4265.7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

政府性基金拨款:0.00

其他资金:0.00

按支出性质合计4265.7

基本支出:3362.39

项目支出:903.31

其中:三公经费预算

小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147

55

92

0.00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整体绩效目标

  1、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3、推广油茶种植,通过推行“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推动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增加百姓的收入,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

  4、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局性工作和头等民生大事来抓,务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五化四清三基”为目标,深入推进同建同治,着力优化生活环境。

 6、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年工资、津贴发放人数338

  2、推进覆盖全镇45个村,12个社区的同建同治工作

  3、烤烟种植面积完成2460,油茶面积4000

  4、完成脱贫目标3438

  5、项目支出金额903.31万元

质量指标

1、工资津贴发放率100%

2、农业普查上报户数总体进度95%

3、计划生育覆盖率100%

4、项目支出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

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生态效益

推进退耕还林工作,提高土地、林木、水等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护林防火、抗旱救灾工作。

服务对象满意度

  1、干部职工满意度100%

  2、群众满意度100%

  3、社会满意度100%

填报人: 张玉   龙景凡                 单位负责人: 向建华联系电话:52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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