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_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填报 日期:2016年12月17日
部门名称 |
永顺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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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4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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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性质合计:4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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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4265.7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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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0.00 |
其他资金: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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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支出性质合计4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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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3362.39 |
项目支出:9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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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三公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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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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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55 |
9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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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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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目标 |
1、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3、推广油茶种植,通过推行“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推动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增加百姓的收入,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 4、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局性工作和头等民生大事来抓,务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五化四清三基”为目标,深入推进同建同治,着力优化生活环境。 6、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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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指标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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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体 目 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年工资、津贴发放人数338人 2、推进覆盖全镇45个村,12个社区的同建同治工作 3、烤烟种植面积完成2460亩,油茶面积4000亩 4、完成脱贫目标3438人 5、项目支出金额903.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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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工资津贴发放率100% 2、农业普查上报户数总体进度95% 3、计划生育覆盖率100% 4、项目支出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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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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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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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推进退耕还林工作,提高土地、林木、水等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护林防火、抗旱救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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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干部职工满意度100% 2、群众满意度100% 3、社会满意度100% |
填报人: 张玉 龙景凡 单位负责人: 向建华联系电话:522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