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山水牛郎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5 18:29:07 字体大小: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湘西山水牛郎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建设项目永顺县高坪乡西米村半寨组,建设单位:湘西山水牛郎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的措施:废气采取车间通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建旱厕处理,定期清掏作农肥不排放;噪声采取减震降噪和车间封闭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生产固废由废物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受湘西山水牛郎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

  2.建设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规划方案等基本资料;

  3.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环评的评价重点、评价因子、评价等级等;

  4.环评过程中,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进行公众调查(在开始进行环评时需进行公告,环评过程中需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审批之前需对环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报送永顺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技术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后,进行复核。

  6.复核通过后,报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7.完成委托。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天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2192439906@qq.com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滕树强       联系电话:13574330028

  ②建设单位:湘西山水牛郎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石新联系电话:18907436665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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