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第二批十二个项目县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报告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4 18:25:54 字体大小:

世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第二批十二个项目县委托湖南省有色金属研究院和湖南师范大学开展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如下项目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涉及衡阳县、永定区(第一批),吉首市、保靖县、花垣县、永顺县、慈利县、中方县、安化县、衡南县、临武县、宜章县、冷水滩区、祁阳县(该12县为第二批)14个市县区,通过对各项目县重金属污染农田进行风险因子分析评估,借鉴和引进国内外农田重金属污染风险管理经验,建立基于风险的农田污染综合管理机制,示范和推广不同农田污染风险等级分区下的针对性防控、调控和修复等综合管理模式,实现农田可持续安全健康生产。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农田污染的可持续管理、农业环境监测和管理、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管理与评价四大板块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7.5亿人民币元,其中:申请世界银行贷款1亿美元。实施时间为6年,即从2018年下半年到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两个县已正式启动实施,其余12个项目县治理农田总规模6152.33公顷,其中重度污染(Pi>5408.46公顷,占总治理面积的6.64%。拟在治理农田中,采取VIP”管理及施有机肥或种植绿肥(F)等措施合计5743.87公顷;改制合计408.46公顷,其中改种花卉苗木、果苗等126.63顷,改种玉米/油菜/高粱112.48公顷,改种柑桔、梨子、葡萄、火龙果等76.44公顷,改种艾叶16.24公顷、改种荷花76.67公顷。项目工程主要是在原有灌溉渠道上进行改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土建施工活动分为两类:①小型土建工程,包括前置沉淀池、电灌站、蓄水池、机井等建设及小规模田间道维修(仅进行路面平整加固,不增加路面宽度、长度);②田间灌溉渠道工程建设,包括排渠、灌渠改造和生态拦截沟等。项目土建活动在施工期间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土建施工活动属于小型土建施工活动,项目位于农田周边,项目及周边没有环境敏感的区域。项目的规模非常小。项目施工工人不超过5-10人,不需要建施工营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和少数民族。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但这些影响是短暂的,且影响很小,仅限于施工区域很小的范围,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

农业活动中,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有:淹水灌溉、石灰撒施(土壤酸化调理pH值)、施用有机肥、施用土壤钝化剂、调整种植结构等。在水稻灌浆、抽穗期间进行淹水灌溉能够减少水稻对重金属的吸收。施用石灰可以调节土壤pH值,减少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但过量施用石灰可能会引起土壤板结。施用石灰如果不采取防护措施可能会对石灰施用人员的健康带来影响。施用有机肥能够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但施用不合格的有机肥可能会给农田土壤带来重金属的二次污染。施用土壤钝化剂能够使土壤中的重金属活性降低。秸秆离田把秸秆中的重金属移离农田,有利于降低农田土壤中的重金属。项目所有农业活动均在农田进行,不涉及征地、拆迁和少数民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建设方案虽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但是该影响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得以避免和消减,且施工期的影响比较小而且只是暂时的,而实施该项目可以提高粮食安全,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是一个有利于民生的项目,带来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是长远的。

总体来讲,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对社会的影响是积极正面的,它能改良项目地区的土壤,提高农产品质量,改善项目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促进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可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业综合服务水平,利于先进农业技术传播,促进农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意识的提高。而可能产生的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部分土地征用及利益诉求是其主要的负面社会影响,只要在土地征用中做到合理合法,补偿得当,其社会负面影响基本可以消除。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第二批项目县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涉及12个项目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于风险的农田管理示范、加强农业环境监测与管理、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和评价;项目对选定的项目区农田进行风险等级评估,选择适合的综合技术管理措施进行示范,加强农田污染源和农田污染风险管控,提高农业资源的安全利用水平,以达到生产出安全粮食的目的。

实施该项目可以提高粮食安全,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是一个有利于民生的项目,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主要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且主要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程度均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总体评价认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第二批项目县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不存在制约性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因素,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5个工作日。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联系人:徐先春 (项目主管)

电话:13973173086

九、环境社会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亚大路99

项目负责人姓名:姚慧

电话:0731-85239288

邮箱:hermeseia@163.com

社评单位:湖南省师范大学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yunb2004@163.com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15874130718

E-mail397843792@qq.com


                   

附件1

《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第二批项目县)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摘要》

 

附件2

《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农田污染综合管理项目(第二批项目县)环境和社会影响报告书》

 

附件3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湖南省污染农田综合管理项目社会评价报告》

 

 

 

            湖南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814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