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金生华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存栏2400头母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永顺县金生华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存栏2400头母猪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顺县金生华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存栏2400头母猪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松柏镇龙桥村;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
(5)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猪区、保育区、育肥区、办公生活区等。拟建设年存栏2400头母猪。
2、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料尾气等。
施工其扬尘通过采取设定固定的行车路线、行车时间和限制行车速度、增加洒水的次数、对车辆经过的路线进行及时的清扫、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可以大大减少路面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的污染物有CO、CXHX、NOX。由于排放量小,其影响的程度与范围相对小,通过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②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在施工期间应设沉淀池,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污水、打桩泥浆水和场地积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场内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只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④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指定垃圾收集点。
(2)运营期
①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臭气、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等。恶臭气体通过除臭剂除臭、圈舍加强通风、场内加强绿化进行减弱消除;饲料加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②废水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产生的废水包括有猪尿、猪舍冲洗废水以及人员的生活污水。项目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田灌溉。
③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来自猪群叫声、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以及饲料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降噪、绿化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猪粪便、病死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饲料车间除尘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将产生的干粪及时运至有机肥车间生产有机肥,不得在厂内堆放,用运粪车密封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因各种原因死亡的死猪尸体密封包装收集后送到填埋井填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渣运至有机肥车间生产有机肥;饲料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工人收集后用作猪饲料使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根据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建设项目影响,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发表有关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5、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顺县金生华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向俾玉 联系电话:15274379909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松柏镇龙桥村
评价单位:湖南博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13875911653 0731-85602795
电子邮箱:1901159734@qq.com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529号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