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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 2025年06月09日 15时44分
  • 来源: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住建局: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2024】7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永顺县松柏镇垃圾中转站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臭气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流入外环境;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目前仍未开工建设,现有飞灰暂存间容量有限,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不容忽视。永顺县松柏镇垃圾中转站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臭气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流入外环境;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目前仍未开工建设,现有飞灰暂存间容量有限,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

1、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永顺县松柏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2、永顺县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期间飞灰的收集、暂存以及至协议填埋单位运输管理,加快填埋场项目建设报批、施工队伍招标和项目建设等工作,确保飞灰填埋场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内针对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加强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期间飞灰的收集、暂存以及至协议填埋单位运输管理,加快填埋场项目建设报批、施工队伍招标和项目建设等工作,确保飞灰填埋场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3、配备配齐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臭气处理设施,杜绝垃圾渗滤液流入外环境。

4、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采取“村保洁、镇收集、企转运、县监管”的体系运行,各村组负责各自村的垃圾收集工作,再由乡或镇来收集,各乡镇负责将村组集中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再由采购服务的第三方企业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实现城乡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全覆盖。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面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职能职责,我局先后对全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全面摸排情况,永顺县松柏镇垃圾中转站建有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配备部分臭气处理设施,为防止臭气对环境的影响,玉诚公司重新采购臭气处理设施一套,目前已安装到位。

2、2023年2月,经过公开招标,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按照《永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于2023年3月14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永顺玉诚环境景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6月1日全面接管永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开始试运营,同年9月正式运营。实现了城乡垃圾统一收集转运全覆盖。

3、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项目已于4月30日挂网招标,5月22日开标,项目总投资1539万元。5月底动工开建,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完工。在未建设完成填埋库区之前垃圾焚烧发电飞灰交由怀化市金祥固体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下步打算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谨负责的态度,确保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2、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完善相关设施建设,补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要求,认真履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调度、通报、约谈等各项机制,强化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针对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3、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要求,对照整改措施逐一抓实整改,按序时完成整改。

4、加强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效益,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销号标准,请予以审核销号。

特此致函。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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